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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日报:转作风不妨就从戒除“娇气”做起

蒋菡

2013年07月25日09:49    来源:中工网    手机看新闻
原标题:【社评】转作风不妨就从戒除“娇气”做起

据新华社7月21日报道,时值盛夏,湖北、江苏等多地政府部门实行弹性工时制,有的单位将工作时间减至五六个小时。按照相关规定,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。那么,这种每日工作低于8小时的做法,究竟是合理调整还是隐形福利?工作时间“缩短”,公共服务质量如何保证?高温之下,谁更应该被关怀?

盛夏时节缩减工作时间,类似措施若是放在企业,很可能因其人性化而受到肯定,但放在政府部门似乎不妥。一则有违相关规定。1995年颁布实施的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》中明确指出,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,每周工作40小时。尽管去年出台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作出规定,但这应该是指那些在烈日下扫大街的清洁工、在工地上挥汗如雨的建筑工人、在货场上不停忙碌的搬运工,绝大部分公务员显然不属此列;二则可能影响工作。企业如果缩减工时,损失的仅是其自身的经济效益,而政府部门涉及公共服务,有些行政机构平日里就总是人头攒动,老百姓办个事要排长队,这一下缩减了两三个小时工作时间,那老百姓办事岂不是更难了?也许好不容易顶着烈日赶过来,还没轮到自己,人家就下班了。难怪有人吐槽:基本都是在空调屋里办公,还要以高温为由缩减工作时间,公务员们是不是太“娇气”了?

那么,是否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就不能因为天气原因而有所调整?也不尽然。正像有些专家建议的,夏天中午太热,政府机关可适当提前上班或往后顺延,但要保证每天工作的总时长不变。像政务大厅等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,则可以参照银行等商业机构,采取轮班的方式来保证服务。关键在于,政府部门服务对象是广大百姓,所有工作当以群众便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公务员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高温天气下便利服务对象,而不是如何让自己上班更舒服。说到底,如果一项措施对自己很人性化,实际上对群众却并不怎么人性化,这措施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,这显然也不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。

炎炎夏日,政府部门不妨多想想如何为群众带来一片荫凉。比如,早在1960年,我国就公布了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,2012年又出台新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,不少地方防暑降温费一直难以兑现。又如,根据相关规定,高温时段应当停止作业,但一些企业照样要求开工,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。有关部门应当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,积极推进此类问题的解决。

其实,公务员夏天缩短工作时间,在各地并不少见,媒体能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并展开热议而不再熟视无睹,本身也是一种进步。群众吐槽是一种民意表达,需要广大公务员认真倾听。群众对公务员“娇气”的质疑,某种程度上也是对特权待遇的质疑。夏天可以缩减工作时间,单位食堂有特供蔬菜,孩子上学能优先照顾,一边下海创业还能一边保留编制……诸如此类或明或暗的好处,让一些公务员习惯于养尊处优,难怪那么多大学生、研究生削尖脑袋想往公务员的队伍里钻,难怪公务员成了人们“羡慕妒忌恨”的“金饭碗”。什么时候,公务员享受到的福利待遇、社会资源能够公平地惠及普通群众,吐槽之声或许才能小些。

吐槽背后亦寄托着民意期待,人们期待公务员心里装着百姓,吃苦在先,享乐在后,而不是把“为人民服务”挂在嘴上,把为自己谋福利落实在行动上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不妨就从戒除“娇气”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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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编:石冰心(实习生)、文松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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